下设机构
1.综合办公室
负责部门日常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管理事务。
2.数学教研室
承担全校工科及经管专业的高等数学、线性代数、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、部分专业的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、专科应用数学课程的教学任务。
3.体育教研室
承担全校本专科大学体育教学任务。
4.物理教研室
承担全校工科专业大学物理、大学物理实验两门课程教学任务和物理实验室管理工作。
5.语文教研室
承担大学语文、应用文写作、演讲与口才、三笔字、普通话等课程教学任务。
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能
1.在部门党政领导下,认真完成教学、科研、行政、人事等管理工作,负责联络协调接待来部门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及校内单位、校外有关人员来访,对接学校办公室及其他职能部门。
2.做好部门各种会议的会务及会议记录,督办和落实会议决定。
3.接收学校及职能部门文件通知及其他材料,并转发给部门相关领导或本部门基层教学单位负责人,向上级及职能部门提交所需要的有关材料及上报各类所需数据。
4.按学校要求做好部门考勤统计、教职工年度业绩考核、单位教学科研工作考核、教学科研工作量统计等工作,及时更新教职工、兼职教师基本信息。
5.负责部门印章保管、办公用品领取发放、文稿打印、文件传送与归档、部门网页管理及信息更新、办公设施维护、发票报销等事务。
6.对学校下发的各类文件、本部门制定的文件、各类计划总结、数据表格等进行归档整理保存。
7.向教研室转达教学任务,负责本部门的排课、调停课申报、教材征订及课程考试安排工作。
8.做好部门日常教学管理、教学检查、教学督导、评估等事务性工作,收集保存教研室自查、听课记录、教师评学、学生评教、教师教学文件及各类教学档案等材料。
9.收集保管教学科研项目申报及立项材料、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、教师论文复印件等,并做好统计记录及存档。
10.对以上涉及的所有资料、文件、数据,建立便于查找的电子版信息库。
11.负责办公室清洁、办公室设施维护、水电及消防安全等事项。
12.完成好部门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教研室工作职能
1.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完成学校培养计划中的相关课程教学环节,接受学校教务、科研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,完成学校及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,及时向部门汇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。
2.落实课程教学计划,布置学期课程教学、科研任务,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、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。
3.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及教师教学、科研业绩年度考核工作,积极引进人才,建立高水平教学、科研团队,落实教师培养培训计划,做好对新教师的传、帮、带工作并配备导师,统计教师教学、科研工作量及业绩数据,收集保存教师教学科研业绩材料。
4.明确教研室发展目标,制定各项建设及发展规划,拟定教研室学期或年度工作计划,有学期或年度工作总结。
5.完成学校和部门部署的教学检查、评估、督导等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管理工作。检查备课和课堂教学情况,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。
6.组织学科建设、教研科研课题申报、学术交流等,安排每年的学科竞赛指导及培训工作。
7.组织各种形式的教研活动并有文字记录,开展课程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室建设工作,组织集体备课、听课、新教师试讲、观摩教学、专题教学研究。积极进行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、教学手段改革,努力提高整体教学水平。
8.组织编制课程教学大纲、教学日历等系列教学文件,选用征订教材。
9.组织课程考试包括考试命题及评分标准审查、阅卷、试卷分析、试卷装订及复查等。
10.归档各种教学资料、教师教学文件如教案、课件、教学任务分配表、计划与总结、教研活动记录、课表、教学大纲、教学进度表、听课记录、所有考试材料等等。
11.完成学校和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物理实验室工作职能
1.努力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执行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和《大学物理实验教学基本要求》,高质量完成实验教学任务,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。
2.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,撰写学期或年度实验室工作总结。从实际出发,统筹规划、合理设置实验项目,制定仪器购置、更新及年度实验材料、低值易耗品使用计划。
3.根据学校教学计划,确保完成实验教学任务和实验室工作,编写实验指导书、实验教材及教学资料。
4.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,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、岗位培训、考核、奖惩、职务晋级工作,统计实验教学工作量。
5.按照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《高等学校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》《高等学校物资工作的若干规定》等有关法规、规章,对实验室仪器设备、材料、低值易耗品等物资进行科学管理,完善实验教学及设备信息化管理,整理实验教学档案和实验仪器资料档案。
6.做好实验教学质量监控和实验教学管理工作,组织实验课程考核。合理安排实验教学进程,保证学生1人1组实验。
7.执行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及维修保养制度,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。
8.做好实验室清洁卫生、教学设施维护、水电及消防安全等工作。
9.协助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仪器设备采购,做好新设备验收、调试和使用培训工作。对所有仪器设备建账建卡,做到账物卡相符。
10.积极开展实验教学内容、方法、手段的改革,组织学生开展创新研究和课外科技活动,实施开放式实验教学。
11.完成学校和本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公共基础课部
2024年10月15日修订